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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

摘要:

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

摘要:

分类:通知公告

发布: 2018-11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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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二级学院:

 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(以下简称“毕业设计”)工作的过程管理,推动毕业设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信息化,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水平,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,结合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指导手册(附件),现对2019届(2015年入学(除建筑学专业)、2014年入学的建筑专业及2017年入学的“专转本”)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如下安排:

  一、毕业设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,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。学校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,实现毕业设计管理的规范化、信息化,实现毕业设计各环节的任务实施、管理与监督。

  二、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毕业设计工作,切实有效地抓好毕业设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进度与质量,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,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、踏实的工作作风,提高知识应用、实践动手的能力。

  三、毕业设计指导是教师教学、科研素质的综合体现,每位指导教师要以严谨、认真、耐心的工作态度指导每位学生。学院要落实毕业设计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、答辩小组三方责任制。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的业务培训,提高教师指导毕业设计的业务水平,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指导任务。

  四、学院要严格把好毕业设计出题、审题关。毕业设计题目要结合“工本位”理念、要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、要结合社会热点,要有利于学生的知识应用,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,注重审核选题的难易度、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以及可实现性等方面的内容。

  五、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,使之正确地处理升学、求职与毕业设计的关系。

  六、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,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毕业设计过程管理,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评审环节,如实反映学生的毕业设计质量和水平,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评审工作、省级优秀毕业设计遴选推荐工作。

  七、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资格及有关说明

  1.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结束后,毕业设计开题前,应修课程不及格学分累计不大于15学分的学生具有毕业设计资格,可以进入开题阶段。

  2.中期检查结束后,学校随机抽取部分毕业设计(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表、初稿)进行外送盲审,通过者可以进入毕业设计下一阶段。

  3.答辩前,学院统一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(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30%),符合条件者,可以进入答辩阶段。

  4.答辩期间被发现有毕业设计需要较大修改、学生对毕业设计完全不熟悉等重大异常,原则上2019年9月1日前不进行二次答辩。

  八、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

  1.2018年12月12日前,学院要完成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、出题与审题、毕业设计学生资格初审、毕业设计动员、组织学生选题、下达任务书等工作;

  2.2019年2月28日前,学院要完成开题报告审核工作,学生全面进入毕业设计;

  3.2019年3月29日前,学院组织毕业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;

  4.2019年5月17日前,学院完成毕业设计的后期检查工作(其中5月8日之后学生应在校做好毕业设计答辩的各项收尾工作);

  5.2019年5月24日前,学院要完成毕业设计成绩评定、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等工作;

  6.2019年6月15日前,学院完成毕业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、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;

  7.2019年9月20日前,学校督导对毕业设计各类资料组织专项检查。

  8.2019年9月中下旬,根据省厅文件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优与抽检材料上报的准备工作。

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

  2018年1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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