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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 各专业开课计划及公共选修课的通知

摘要:

关于申报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 各专业开课计划及公共选修课的通知

摘要:

分类:通知公告

发布: 2018-11-26

详情描述

  各二级学院、 相关部门:

 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-12 月 5 日进行 2014 级建筑学专业及 2015 级、2016 级、2017级、 2018 级各专业 2018-2019 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及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,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,具体要求如下:

  一、各年级专业开课计划的申报

  1、申报年级: 2014 级建筑学专业及 2015 级、 2016 级、2017 级、 2018 级各专业。

  2、申报依据: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。

  3、计划课程为各年级 2018-2019 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开设课程。

  4、请各二级学院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开课计划任务书》(附件 1),并由专业负责人、教学院长签字,报教务处审核。

  5、对应于人才培养方案,专业教学计划如有变化,须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2),经二级学院申请、教务处审核和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更改。

  6、如有课程(除通识教育课) 需请其他院(部)协助开课,须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跨学院(部)开设课程申请表》(附件 3)。

  二、公共选修课的申报

  1、每个教学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不少于 2 门。

  2、公共选修课的申报按照课程性质归口管理,由指定的归口单位统一申报。

  3、开课单位申报公共选修课,须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》(附件 4),经审核批准、方可开课。

  4、为保证学生在选课时对所选课程有一定的了解,要求凡拟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填写开课对象、教师简介和课程简介等内容(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需加以备注说明)。

  5、对于已经开设、已在公共选修课程库中的课程2018-2019 学年第二学期可正常开课。

  三、截止时间

 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 16:00 前将各专业开课计划任务书、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纸质版交至教务处。

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教务处

  2018年1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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